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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课程

日期:2019-02-13|作者:|点击次数:


根据建设部教培[1996]41号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试行办》规定,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书复印件。为确保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质量,由建设部指定培训单位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并颁发全国适用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证书等工作,并面向全国招生。 

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物业人员意识和素质,培养和造就大批物业管理人才,增强物业管理水平,培训网拟举办全国物业管理师课程培训班,并授权北京灵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承办。

一、招生对象

1、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或准备从事物管工作的人员。

2、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4、售楼中心从业人员。                                 

5、房地产开发经营于管理人与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形式                                         

考前培训师级班90学时,不定期滚动开班。学员可交叉听课,直到学完学会为止。 

三、教材与授课内容

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教材《物业管理师培训教材》。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培训班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

五、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网课程培训经考核合格学员,由培训网颁发《专业技术培训证书》。该证书表明持有者已经通过培训网组织的相关课程培训及考核,该证书编号为唯一编码,全国通用,有效性可通过培训网http://www.chinatraining.com.cn 查询。

六、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另需提交个人电子免冠1寸蓝底或者红底照片。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6235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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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潘老师:13760607457(微信同号)
    江老师:13126497361(微信同号)
    刘老师:13316154238(微信同号)